《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指在广东省内注册经营两年以上,从未出现违规经营、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不良现象,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经工商部门认定并向外界公示信誉口碑的企业。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申请条件:1、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2、有的合同管理制度;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
申请企业应通过守重公示平台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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