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方式电磁工作压力22.5MPA工作电压DC24V工作电流1A充装量充满
(七氟丙烷) 七氟丙烷(美国商标名称为)灭火剂是一种无色、几乎无味、不导电的气体。化学分子式为,密度大约为空气的6倍,采用高压液化储存。 优点:是毒性较低、无色、无味、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体积浓度临界值为9%,其小设计灭火浓度为7%,因此,正常情况下对人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可用于经常有人活动的场所,特别是它不破坏大气臭氧层,符合环境要求。 工作原理:当FM-200灭火气体应用于全淹没式的系统环境时,它能够结合物理和化学的反应过程迅速,有效地消除热能,阻止火灾的发生,的物理特性表现在其分子汽化阶段能迅速冷却火焰温度;并且在化学反应过程中释放游离基,能终阻止燃烧的连锁反应。

火是一种自然现象,而火灾大多是一种社会现象,引起火灾的原因,虽也有自然因素,如雷击、物质自燃等,但主要还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火灾直接原因很多,但无论哪一条原因,几乎都同人们的思想麻痹息息相关。 违反电气安装安全规定。 导线选用、安装不当。 变电设备、用电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 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安装不当。 没有安装除静电设备或安装不当。 违反电气使用安全规定。 发生短路。导线绝缘老化;导线裸露相碰;导线与导电体搭接;导线受潮或被水浸湿;对地短路、电气设备绝缘击穿;插座短路等。 超负荷。乱用保险丝;电气设备超负荷;保险丝熔断冒火;电气、导线过热起火等。 接触不良。连接松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接头触点处理不当等。 其他原因。电热器接触可燃物;电气设备摩擦发热打火;灯泡破碎;静电放电;导线断裂;忘记切断电源等。 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违章使用电焊气焊。焊割处有易燃物质;焊割设备发生故障;焊割有易燃物品的设备;违反动火规定等;违章烘烤。超温烘烤可燃设备;烘烤设备不严密;烘烤物距火源近;烘烤作业无人监视等。 违章熬炼。超温,沸溢,熬炼物不合规定,投料有差错等。 化工生产违章作业。投料差错;超温超压爆燃;冷却中断;混入杂质反应激烈;压力容器缺乏防护设施;操作严重失误等。 。设备缺乏维修保养;仪器仪表失灵;违反用火规定;易燃易爆物接触火源;车辆排气管喷出火星;烧荒等。 (4)吸烟。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或在禁止吸烟处违章吸烟。 (5)自燃。物品受热自燃;植物堆垛受潮自燃;煤堆自燃;化学活性物质遇空气及遇水自燃;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混合自燃等。 (6)自然原因。雷击起火等。

基本概念: 餐饮场所属于饮食建筑,按经营方式、饮食制作方式及服务特点划分,饮食建筑包括餐馆、快餐店、饮品店、食堂、自助餐厅等四类,各分类概念见文末附录。 按功能分区,餐饮场所主要分为用餐区域、厨房和辅助区域(库房等)。 饮食建筑按建筑规模可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并应符合表1.0.4-1及表1.0.4-2的规定。 注:表中建筑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区域的建筑面积,包括用餐区域、厨房区域和辅助区域。 注:食堂按服务的人数划分规模。食堂服务的人数指就餐时段内食堂供餐的全部就餐者人数。 基本原则: 餐饮场所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饮食建筑设计标准》以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餐饮场所包括单建的饮食建筑,也可附建在旅馆、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中。 附建在旅馆、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中的餐饮场所,除餐饮部分应符合饮食建筑的相关规范标准外,其他部分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于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等情况,可视为无就餐空间的餐饮场所,可以参照餐饮场所厨房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餐饮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其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 餐饮场所附属自用的办公室、店铺等辅助功能场所,不影响餐饮场所的定性。 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属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具体要求详见: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附建在商业建筑中的饮食建筑,其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疏散人数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商业建筑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不再属于单纯的商店营业厅场所,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每个防火分区的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适应《建规》5.3.4所述的商店营业厅场所)。